近日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明确提出“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,稳步扩大 试点范围。深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,为困难、高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参保提供财政支持。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。”截至2018年2月,浙江保险业共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176.9亿元的风险保障;共为老年人提供了289.11亿元的意外风险保障;在嘉善县和桐庐江县为1300多名人员提供了长期护理保险保障。